三都县对农村实行以家庭为主体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政策过程中,实际上是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按人口平均分土地的经营形式,这种经营形式的特点是生产单位多且分散,不利于集约经营和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生产发展缓慢,产量增长率低。因为多数农民缺乏种田的科学技术,不利于农业基本建设的开展,诸如中小型水利的兴建,大的农业技术措施的推行等。尽管如此,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村产业结构开始有了变化,农业的经营形式,也在有所变化,将田土
合股经营、租赁、转让等情况不断出现。但由于劳力、人口素质差,多数人没有什么技术专长,只习惯于传统的“种田吃饭”,加上全县山区资源开发缓慢,剩余劳力的出路不多。因此,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全县农村经济的变化不会太大,农业经营的改变不会太多。但分散的、小型的集中经营(合作或入股经营)的形式将会有所增多,农业生产的水平将会不断提高,农村经济形势将会得到一定程度的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