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学家对象征的研究已经很久了。英国学着菲奥纳·鲍伊对于象征是什么、象征的分类等问题做了较好的研究。通过对赫尔兹的《左与右:论二元象征分类》、雷诺兹的《盗火:原子弹作为象征的身体》、道格拉斯的《洁净与危险》等等专著里的理论分析,在鲍伊看来:“象征是文化的建构…象征的意义是不固定的……一个象征只有放在与其他象征的关联中,才能被理解,它们构成同一个文化符合体的组成部分。”他在做个人的与文化象征的研究时,主要是通过对实证的分析而得出了“只要习惯与风俗允许,几乎任何事物都是象征的”的结论。而象征
人类学大师维克多·特纳主要探讨和研究仪式象征。特纳在《象征森林》一书中界定了“仪式”之后,指出“象征是仪式场合中特定结构的一个最基本的单位。”特纳根据田野调查与观察,认为“在仪式场合中的物品、活动、各种关系、事件、手势以及时空单位”等等都是“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