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徭官多属流官州县机构的组成人员,有州判、知县、主簿、典史、巡检、抚徭
头目、抚徭生员等,其职权专为抚徭,不参与或干预州县的其他事务,一般由与
瑶族有密切关系的下级官吏或当地
汉人担任。如
永乐四年(1406年),
广东化州官吏冯原泰、陈志宽因招抚高州、肇庆二府属县天黄、
大帽、曹运、茶峒、石粟诸山
瑶族“归顺”有功,被“赐钞币、
袭衣命(冯)原泰为泷水县丞,(陈)志宽为信宜县主簿,专抚诸徭。”
宣德九年(1434年),广州府吏董光也因“招抚西家徭首二百一十五户出版籍”,被授为怀集县典史,“俾专抚徭,不预县事”。
永乐四年(1406年),荔波县县民单敬信“奉命招谕梅村等七十二洞徭首藩父长等,至是籍其户”,被授为荔波县知县,“命专抚徭民。”除汉族外,亦有少数抚徭官为壮族或
瑶族担任。如
广东长乐县
瑶族,有盘、蓝、雷、钟、苟五姓,“自明初以苟姓者为抚徭官领之,俾略输山赋,五石五斗五升,羁縻而已。久之,稍稍听征,长枪劲弩,时亦效力……”。
广东新兴县
瑶族肖震,“明洪武年间,
广西浪(良)贼流劫乡村,(肖)震带众徭征剿有功,赐袭土巡检。”
永乐十七年(1419年),
广东电白县“
盘龙佛子徭首黄满山等六十人入朝,贡降香等物,上嘉其慕义,赐钞币遣还,免其赋役,遂录礼功,授抚徭主簿,世为土官。”明
永乐年间,
广东阳江县“徭人黄福明率众归化,授抚徭主簿,职衔世袭”。这些被委任为抚徭官的
瑶族头人,视其“抚管”
瑶族的能力大小,而授予不同级别的官职,供职于流官衙门。正如
广东监察御史刘训所说:“拘集徭首,推保有能抚管五百户以上者授以副巡检,一千户以上者授以典史,二千户以上者授以主簿,就于流官衙门到任,专抚徭人。或有别项徭赋出没,悉听总兵调遣,同官军剿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