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骨文字典》[解字]认为:“、、即举子(尸)于人颈表
祭祀之义,乃最初之祀字。又变为、等形,或又省形,只用或代。后又为区别于小儿之与
祭祀之,乃将之省形,下画稍弯似人跽跪之形作,以专用为
祭祀之字。”
祭祀是人给鬼神敬献以求护佑的一种活动,在
祭祀活动中,人、鬼神、
祭祀三者作为主体、对象和活动载体是浑然一体的。也许,水族古文字在后来的发展变异中,把“祀”字变异为现在的“鬼”字。当然,也可能是从“子”字变异而来。古汉字“子”字,一是有地支“子”(鼠:党)之义;一是有指“子”(人:)之义;在后来是严格区分的,但最初两者确有联系。
甲骨文地支中的“子”字是这样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