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时期的
瑶族宗教经书,《评皇券牒》等民间文献,提到的自然神有雷霆
大王、五谷
大王、开山
大王、镇源
大王、河神、禾花姐妹等。自然崇拜的仪式与活动,除祭雷求雨外,主要是祈求来年的社祭。社祭中,与农耕、畜牧、
狩猎活动有关的神,如五谷
大王、禾花姐妹、求财土地、耗精、雷王、龙王等都与社王一起得享祀。史载明代广东罗旁山区
瑶族社祭:“东牧、西宁与罗定州三接壤之间,群山盘郁,徭僮屯聚,
前朝(指明代)陈伦进兵开复,即于其地设立圩场。圩上建一社坛,坛前小河,汇而为潭,潭广亩许,水深不可测……环圩二十余村,每岁二
八月,丁后一日,各村长幼咸集,约二百余人赴社。其将祭也,潭内必有大锅浮出水面,取以炊米烹肉,不溢不漏。祭毕合饮,则人人足给。仍以其锅还潭,锅自沉潭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