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火耕水耨”,《
货殖列传•集解》引应劭语曰:“烧草,下水种稻,草与稻生,高七八寸,因悉芟去,复下水灌之,草死,独稻长,所谓火耕水耨也。”这就是“火耕水耨”的原生形态。笔者以为,“畲山为田”是水族对“火耕水耨”的延续与发展,谓其“延续”,是指“烧草,下水种稻”,“使草死”的方式得到了延续;而谓其“发展”,是水族先民结合山区梯田稻作生产,更加完善了这种耕作的模式。结合
近现代的水族民族学资料,我们可以对这种发展了的耕作模式进行全方位的描述:居住于三都、榕江、从江等县月亮山地区高山或半高山地带,植被
密度大、水热条件较差的水族同胞,直到20世纪60-70年代,仍以种植禾糯为主,
收获之时,人们仅以摘刀将稻穗摘去。秋收之后,稻田里一任稻秆与杂草丛生,到
次年备耕之时,先以两种方法进行火耕:一是直接放火将田中的稻秆与杂草烧尽;二是用锄头将田间杂草和田边的丛灌等除干净,田中的稻根也一同挖出,将杂草和稻根集中成堆,如果杂草、稻根等易燃物过少,还需另加干草,然后成捆地埋于杂什堆中,其上覆以土点火阴燃,使火烧烬,将灰土分撒于田中,以肥田,这就是烧畲,水族亦谓之“火烧田”。火耕之后,或犁耕或锄翻,将火烧土翻入田底,注水浸泡,然后开始进入正式的春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