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初建时,宫中新年风俗多沿满制,无门神、桃符贴门上之习,据《清会典》记载,清廷自康熙二十五年(1686)始规定“门神、对联于
十二月二十六日委官安排,二月
初三日撤出,存库”。此记载当为清廷宫中习俗兼依明制之始。所谓“库”,是指北京南池子大街的“门神库”胡同,在清代是存放
紫禁城新年和灯节用过的门神、
灯笼等应景杂物之所。
民国以后,这里存放的门神多已破旧不堪。但因系公产,所以直到抗日战争时期,才被看管人清扫处理,流到附近东华门一带“挂货铺”内。其形式皆加装裱,外镶一红
木框。这是因为清宫门神不像民间人家那样,贴在门上便终年不揭下,而是每年
腊月末悬挂在
宫殿各门,农历二月初摘下,存放到门神库内。这种习俗使得清代早期陈旧的门神能够保存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