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孝为重,是彝族地区最具普遍性的
伦理模式。一是对在世父母奉养、敬重、服从的孝。这是基于以血缘为
纽带的家支和家族亲情,为了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子女必须孝敬父母。按彝族
礼制,子女与父母同桌进餐,要请父母上座,主动给父母斟酒添饭;父母坐在屋里,子女不得爬梯上楼,以免走过老人头上;与父母说话要轻声细语,不能高声喧哗。二是对已故父母及
祖先祭祀怀念之孝,“孝敬父母为人之道,抚育儿女世人之职。”作为父母,在生时
子孙满堂是天伦之乐,而死后享受
子孙供奉也是一种天伦之乐。彝族认为,父母死后必须作祭,用宗教仪式来表达其孝心。马学良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发表的《彝族毕摩和天书》一文中说:“彝胞注重孝道,死去的先人,如果不能为他作祭,便
终日疾首蹙额,哀毁不已,必须筹得巨资,甚至毁家,延请毕摩,举行这个
祭礼,
子孙方感殁存俱安。”说明彝族非常注重孝道,而这种为孝而作的
祭祀是彝族信仰活动的中心。在一些地区的彝族中,老年人去世,丧礼的隆重程度要高于婚礼,这也是彝族家庭敬老道德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