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所谓神的人格化,其含义并不仅限于同形,更重要的内容是与人同“性”,即在思想、感情、意欲……等方面具有与人相同或相似的性格。在这一方面,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一切
宗教的崇拜对象,都是与人同性的。泛灵性的“玛那”、“奥伦达”也好,氏族社会的
图腾物也好,灵物崇拜者的灵物也好,
伊斯兰教没有任何具体形象的真主也好。……在崇拜者的心目中,都是具有人一样的思想、感情和意欲、按照人的行为方式进行活动的。费尔巴哈以自然
宗教所崇拜的
太阳神为例,说明
太阳神在自然
宗教中已被人格化为具有人性的实体:“自然界是
宗教的第一个对象;但是当自然界受人崇拜时,人并不是拿它看做象我们所说的自然界,而是拿它看做一种似人的或者不如说是属人的东西。人站在自然
宗教观点上崇拜
太阳,因为他看见一切都是依赖
太阳的……。但是,倘若他没有将
太阳想象做一个实体,自愿在天上运行着,象人一般,倘若他没有将
太阳的影响想象做是
太阳出于纯粹好意而自愿送给地球的礼物,那他就不会去崇拜
太阳。向
太阳祈祷。倘若人用着我们看自然界时所用的
眼睛,恰如其实地去看自然界,那么
宗教崇拜的一切动因都要丧失无存了。驱使人去崇拜某个对象的那种感情,显然是以这个观念为前提。即人认为对象并不是对这种崇拜无动于衷的,它有感情,它有一颗心,而且有一颗能感知人类事务的人心。”费尔巴哈的分析适合于一切
宗教的神圣对象,它们都被人性化、人格化。具有人一样的好恶和爱憎,喜好人的尊敬,厌恶对它的亵渎,信仰者可以用种种讨好的方式祈求它的帮助,它们也常常因人们对它的亵渎而发脾气,对人降祸示警,进行惩戒。所有这一切,待人处事的原则和方式,都是人性化的。在世界历史上,在一切
宗教体系中,有没有任何根本不具人性的崇拜对象呢?没有,也不可能有。人之所以要崇拜某个神圣的对象,无非是这个神圣的对象与人的日常生活被人认为有密切的关系。它用种种方式干与人的日常生活。如果设定的神圣对象没有思想、感情、意欲之类性格,它怎能理解崇拜者的行为和要求是否正当,又怎能对之产生好恶之心,作出干与人间生活之举呢?神圣对象的“神性”如果本质上不是人性,或者在神性中没有任何一丝一毫的人性。那么,神与人之间就没有任何“共同语言”,不可能进行交际和交流,从而就不可能有任何形式的
宗教。一切
宗教的神圣对象的性能,本质上都是人性的,只不过这种人性在神圣对象身上被神圣化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