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时,台湾人的婚忌实在是太多,多到简直令人无所适从的地步,每一个程序和环节,举手投足,稍不小心,便有犯忌的可能。例如,除了上面提到的许多
禁忌之外,还有:婚嫁时忌生肖属虎的人观看,因虎会伤人。也忌婴儿、
寡妇或服丧的人在场,因婴儿易哭,婚嫁喜事忌哭。婚礼忌用
鲜花,因
鲜花容易凋谢(连招花和
石榴花除外,因为连招花的
红色花瓣开自叶心,象征
新娘真诚对待新郎,
石榴历来是“
多子多孙”的象征)。
新娘穿的衣服忌有
口袋,据说是以免带走
娘家的
财产。也忌用两块布缝接,以防再婚。
新娘入男家时忌踩踏门槛,以免触犯到“户碇神”,有碍家业的兴旺。有的在安床后到新婚前夜,要选一男童陪伴新郎同眠于喜床之上,说这样才能生男孩,不然“睏空铺,不死尫,亦死某”。还有结婚四个月内忌用新妇的镜子照别人,新婚四个月内忌看戏,不然
夫妻会不和睦……这些
禁忌当然都是
迷信,却也表达了人们对美好幸福生活的憧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