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神启说在理论上更经不起理性的审判。超自然的天或帝根本不存在,直接启示道德诫命纯属
神话。所谓神灵全善,也包含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早在古代希腊时代,怀疑主义者卡尼底阿斯即曾对此进行过深入的分析和批判:如果神是善,神就为道德律所确定,因而神就不是至高无上的存在;如果神不善,则比人还不如。而且,善总是预先假定不善才有其意义,正如一个人必须面临险境方可言勇、抵制肉欲方可言节制有度。神怎能
表现自己的善呢?一个根本不具情欲的存在如何抵制根本就不会影响神的肉欲呢?难道神还缺乏节欲自制的善德吗?如其缺乏,又怎能说神“全善”?既然上帝按善的理念造了这个尽善尽美的世界、现实世界又何以存在如此之多的“恶”(疾病、痛苦、毒蛇猛兽之类危害人类的事物)?卡尼底阿斯从恶的存在得出的结论是:神不仅不是“全善”和善的源泉,而且神的存在也属于可疑之事。以后,自由主义的思想家们又不断重提类似的批判。这个批判在逻辑上是健全的,既然上帝全善,世界何以有恶?如果上帝万能,又何以不去除此恶?如果上帝有意造恶,则其居心不善;如果上帝无意为之,则其理智定不健全。上帝全善论和道德源出上帝论必然在逻辑上导致对自身的否定。十七、十八世纪的
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莱布尼兹为了解救神学的困难,提出过所谓“神正论”。说什么全善的神之所以在其所造的最美好的世界中容许恶的存在,不过是为了使善与恶相对而显得更善,恶的存在不是神性全善的反对理由,而是其善性所必需的陪衬。他认为这个世界的善超过了恶,因此,它仍是一切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世界。莱布尼兹的神正论很有名,但仍是经不起推敲的诡辩之词。正如卡尼底阿斯所说,如果神的全善还需要恶来陪衬,此善必是相对之善而不是全善。莱布尼兹的神正论在社会政治上显然是为现实社会中的罪恶不德作神学辩护。罗素对此有一段一针见血、非常精采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