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必献
祭品于神。
祭品和人际关系中的礼品是一样性质的东西,礼品有大有小,供品亦有轻有重。一般情况总是视神圣对象之等级和祈求者个人的社会身份而定。
祭品有献牲的,也有不献牲的。我国古代对此有分别:无牲而祭曰荐,荐而加牲曰祭,加牲亦有等级,分为太牢和少牢。太牢具有三种牲:牛、羊、豕。少牢则只具两牲:羊、豕。在世界各民族的
宗教史上,差不多都有过以人为牺牲的情况。人祭是最隆重的献
祭品。据我国古籍,
春秋时代,尚有宋襄公杀鄫子于次睢之社,华元杀楚使以衅鼓的记载。直至解放前夕,我国云南的佤族仍有猎人头以祭谷鬼的陋习。古代
墨西哥特别盛行人祭。据统计,每年在庙宇中杀人祭神者一般数达二千五百人,其中有一年竟达十万人之多。据
印度的《百段梵书》记,
古印度的
祭典,
其初原以人为祭,其灵魂逃走而入于马中,更以马为牺牲;其灵魂逃走而入于牛,再入于羊、野羊,而进入土地之中,从土地生出米麦,从此以后,用米麦代人为牲。这段记载反映了献祭之供品的发展过程。按
基督教教义圣餐礼中的麦面饼和酒,乃是
耶稣的肉和血。据
宗教学者的分析,这显然是
原始时代行人祭之后分食牺牲的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