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革命和我国革命胜利以来所建立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是一种包括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的复杂体系。公有制经济居于主导地位,但各种形式的小私有制依然将长期存在。经济结构和庞大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过程的复杂性,使得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法则只能实现于极其错综复杂的情况之中,很难在人们的头脑中达到完善的反映。社会主义国家需要在
长时间的实践中来积累管理国民经济、组织社会生活的经验。经济计划的不周,社会生活管理上的失误,常常是不可避免的,社会经济和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力量不可能完全有计划、有组织地服从于社会的统治。那些未能正确认识和控制的社会力量,对于个人以至社会都仍将是自发起作用的盲目性的势力,它们有时也会给个人和社会带来破坏性的、灾难性的后果。特别在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犯有重大错误的时候,可能造成一定范围内的社会问题,使群众遭受到不应有的痛苦。在这些异己力量面前,就难免不使人产生某种“谋事在人、成事在神”的
宗教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