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族历来盛行早婚,通常女子十六、七岁便择偶配婚,男子也是在十七、八岁左右。依当地习俗,男女到了青春年华,便应互相寻找配偶,通过对歌,或利用耍歌堂和节日进行谈情说爱,然后经过家长、媒人的进一步商议,即构成婚约,择日完婚。除一些因交不起彩礼的男子拖延婚姻年龄外,一般都是早婚。早婚意味着早育,十六、七岁做母亲的妇女很普遍。年青的母亲对所生子女的护理缺乏经验,也是造成婴儿死亡率高的一个原因,同时也是妇女生育频繁的诱因之一。因此每一个育龄妇女,生育七、八个甚至超过十个子女,但能活到成年的只有二、三个,这种情况在
瑶族地区并非偶然。我们在调查南岗排的家庭人口时,发现超过三个儿女的家庭仅占四分之一,而这些家庭生育的子女不限于此数,如果都能成活的话,便有七、八个儿女。家庭人口多是他们历来所欢迎的,尽管生活艰苦,仍然保持传统思想,乐于
多子多孙,人丁兴旺。这种思想在汉族人民中也是根深蒂固的。他们认为家庭人口多,劳动力也多,不愁宗族断绝。但人口的增加没有社会经济的相应发展,其生活的改善会有困难。因此
瑶族在过去漫长的历史年代里,人口增长一直缓慢,不是没有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