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强调“突出政治”,在农村普遍推行“大寨记工法”,反对搞“物质刺激”和“工分挂帅”,造成“出工一窝蜂,干活磨洋工,收工打冲锋”,在企业则搞吃“大锅饭”,严重地影响了干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1979年初,
瑶族地区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十分拥护生产体制的改革,并积极按中央的精神,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改革生产体制。当年一些
瑶族地区就开始实行分组作业、包工到组、定额管理等改革措施。如,
广西都安
瑶族自治县
瑶族聚居的三只羊公社弄英大队弄木生产队,1979年初首先实行包工到组,联系产量,超产奖励的办法,
社员生产热情高涨,农副业生产搞得有声有色。1980年全县10401个生产队全部承包到组,其中联产计酬的508个队;按件计酬的1027个队;按时加评议的151个队;定产到地,责任到人,统一分配的1677个队;定产到地,包干上交的6977个队;其他形式的61个队。形式不同,但都
增产,其中“包产到地,包干上交”的形式
增产幅度最大。这一年全县粮食总产量比1979年
增产12.09%。经济体制的初步改革已经显示出对生产的促进作用。饱受高度集中管理、生产缺乏自主权之苦的广大群众对这种改革热情高涨,而一些深受“左”的影响的领导干部则思想不够解放,使一些地方的改革遇到了阻力。如,1980年4月,中共
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把包干到户错误地指责为分田单干,要求迅速扭转。会议结束后,考虑到不同地区的情况,又通知河池地区和百色地区的凌云、乐业等5个县不传达这次会议精神。但受这次会议的影响,不少地方出现了强行纠正“双包到户”的做法。
广西恭城县曾先后于1979年秋、1980年上半年派出工作组到东寨、新街大队制止分队和包产到户。这些做法阻碍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