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
中共中央发出7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
责任制的几个问题》,要求各地认真总结生产体制改革的经验教训,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推行各种形式的生产
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
责任制已经成为势不可挡的潮流。
瑶族地区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加快。1981年5月,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发文明确肯定“双包到户”的做法;中共云南省委召开地(州)市委书记会议,总结前一段时间实行农业生产
责任制的经验,提出建立生产
责任制要敢于从实际出发,不要搞一个模式、一刀切,不能单纯地以自然条件和地域来机械地规定搞什么形式的
责任制,实行什么形式的
责任制,应根据不同的生产力水平和管理水平,由群众来选择。1982年春,中央第一号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颁布后,联产承包
责任制在
瑶族地区得到全面推行。1984、1985两年,中央又颁布了《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十项政策》等文件,各
瑶族地区根据各地实际贯彻落实中央的文件,使联产承包
责任制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