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牒记述:“
贞观三年(公元629年),立置十二姓王瑶
子孙,永晓世务,分耕山田水源各处山场。”券牒颁发:“奉国普天之下十三省,南北两京,
浙江、
福建、
江西、
湖广、
陕西,
山东、
山西、
云南、
贵州、
广东、
四川、
广西等省止,盘〔三〕六公龙护(瓠)出榜为是(号)。”“发天下一十三省,万顷山河,
地名开具:会稽山、终南山、峨嵋山、
清凉山、南山、南岳山、万阳山、幽列山、五凤山,
天堂山、武当山、
九龙山、大江山,中坪山、九溪山、十八洞、八十里南山、三百里山、东源山、西源山、
梅花梅岭山、刚山、桃源洞、仙原山、摇头
狮子山、高梁山、五盖山。天下一切山林田地,付与王瑶
子孙耕管为业,营身活命,蠲免国税夫役,不敢(得)需索侵害良瑶,永远管山,刀耕火种。”这与封建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推行“蛮无
徭役,强者又不供官税”的措施相同,也与
瑶族民间“耕地不上粮,住山不交税”的传说和《盘王诗》里“接宗承祖免税钱”的唱句内容相近。反映
瑶族先民长期处于贫困无地的游耕地位。券牒中所指的十三省“天下一切山场”范围,都是
瑶族先民历史上辗转徙居的活动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