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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成立后,由于历史原因,满族的分布呈现出大分散、小集中的格局。
中央政府根据各个少数民族分布的具体情况,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自治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根据宪法,在满族聚居的地方先后建立了满族自治县、自治乡镇和满族村。
中国大陆满族自治的地方有11个自治县,分别为
河北省秦皇岛市
青龙满族自治县,
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及宽城满族自治县,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及新宾满族自治县,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及桓仁满族自治县,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