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宏观背景来看,我国改革的社会转型是由政府倡导而促成的,因而社会发展具有自上而下的性质,在社会变化中政府起到了中枢作用,同样,在对民族文化艺术实施保护的问上政府层面仍然起着主导作用。各级政府对民族文化艺术的重视、整体规划和相关政策的出台以及资金的支持,都是保护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基础。特别是民族聚居区的各县乡村级地方政府应把保护和发展本地区的民族文化艺术视为一项工作重点,作为基层组织,县、乡、村政府拥有最佳的地利条件,有责任也有可能深入到各个屯寨,登门入户调研走访,进行民族文化遗产的细致普查,掌握一手资料。并可以此为基础,有意识地组织、恢复一些
民俗活动,让
侗族织绣艺术的多项功能继续发挥作用,从而调动人们承袭这项古老艺术的积极性,使古老艺术保持生命力。节日的设立和活动组织便是一个可供参考的方案,以
贵州黎平的地扪千三节为例,为了丰富群众的
春节文化生活,展示
侗族的
民俗特色,地扪的寨老和村委会共同商议,决定将秋后逢亥日举行的平安节移到正月十一日,作为千三
侗族欢聚节和
祭祀塘公日,新节日的内容、程序、仪式、寓意都按传统的方式进行,保持着农耕文化的
古朴性。新节日的设立,使那些平日在外打工的年轻人也有机会参与进来,并愿为节日负起一份责任,家乡的节日让在外漂泊的他们找到心灵和身体双重的归宿,身着盛装的他们重新体味了本民族
织绣艺术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