岸本英夫上述主张的特点就是把
宗教学作为“描述性的”(或“客观的”)研究
学科,企图把它和所谓“规范性的”(或“主观的”)神学及
宗教哲学严格地加以区别,以此来强调
宗教学独立于神学和
宗教哲学之外,对于
宗教神学既不取信仰的态度,也不取批判的态度;
宗教学的研究不涉及
宗教的本质,更不对之作出价值性的评判。按照这种主张,
宗教学所研究的对象仅仅是各种
宗教的历史形态和外部现象,这门
学科的性质是经验的,而非理论的;是客观中立的,而非信仰的和批判的。在方法上,则是单纯描述性的。岸本英夫的主张与施米特等人的主张有明显的区别,他把神学和
宗教哲学贬为“主观性的”东西而主张把它们从
宗教学中排挤出去,力图使
宗教学在信仰主义与
宗教批判之间保持价值中立地位,显然具有抵制把
宗教学神学化的积极因素,我们应该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但是,我们同时也要看到,岸本英夫关于
宗教学的性质、对象和内容构成的观点,从总体上看是不科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