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是对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异己力量的信仰和崇拜。其最终目的是祈告和求助于这种异己力量来解决自身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异己力量尽管已在幻想反映中被神圣化,甚至被人格化为超验的神明,但人与神的关系基本上仍是现实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反映。现实社会的人只能用对待和处理人际关系的作法来对待和处理人—神关系。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当一个人能依靠自己力量达到所欲的目的时,他是无求于人的,在他的心目中他是自己生活和命运的主人。但当他的目的和欲求超出自力所能实现的范围时,他就不得不求助于他人的力量了。求助的方法和手段可以多种多样,但归结起来无非只有两种:一种是软的一套:用表示尊敬和爱戴赢得对方的好感,用祈求与央告博得对方的同情,用送礼和贿赂换取对方的支援……;另一种是硬的一套:用权术和计谋诱使对方为己服务,假借更高权威的名义支配对方。在
宗教体系中,人们对待和处理人—神关系的方法都不过是上述软硬两套手法的
宗教化。用种种仪礼规定为之穿上神秘的
外衣,演化为神圣的
宗教行为。软的一套手法
宗教化后就成为各种
宗教的祈祷、忏悔、献祭、
礼拜,……等;硬的一套手法则
宗教化为各种形式的
巫术活动。两套手法都是以信仰神秘的超自然的异己力量为前提,以求助于这种神秘力量实现生活欲求为目的。目的相同,手段各异。同是决定于
宗教的内在本质,异是同一本质的不同的外在
表现。它们都是
宗教信仰的一种方法和手段,因而都是
宗教的一种现象形态。在人际关系中,人们达到目的的方法和手段决不会是单一的,往往是多种手段或者交替使用,或者同时并举。
宗教中的人神关系也是如此。在一般情况下总是软硬兼施,奴隶式的祈祷、贿赂式的献祭与权术式的
巫术一齐用上。世界
宗教史的实际情况是,由于历史条件和文化背景的差异,这两种方法和手段在各种
宗教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可能有先后轻重之不同。例如,在安塔曼岛居民中,为了治疗疾病,除了进行各种赶走病魔的
巫术以外,也对病魔献祭和祈祷。此种情况,在我国汉族民间和少数民族中也非常普遍,而且一般常是先使用献祭和祈祷的一套手段,然后才使用强制性的
巫术手段。彝族驱魔治病
巫术,常是先享以酒肉,然后强力驱赶。对超自然力量持完全傲慢态度的纯
巫术并不存在,没有任何
巫术成分只有纯粹的祈祷活动的
宗教也是没有的事。英格也承认这一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