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近代西方
宗教学从
人类学和历史学角度研究
宗教的时候,逐渐兴起了一种新的方法,即从心理学角度来分析
宗教信仰和问题。
宗教心理学特别强调
宗教信仰者个人内在的心理活动在
宗教生活中的意义,往往把信仰者个人的主观性的
宗教感受和
宗教体验视为
宗教之最本质的东西和
宗教之真正秘密所在。有些
宗教心理学者认为,正是由于信教者有了关于神或神圣物的
宗教感情和
宗教体验,他们才会
表现出外在的
宗教崇拜活动,对他们体验到的神圣对象进行崇拜、祈祷、
祭祀,并规范化为
宗教仪式,概念化为神学信条和
宗教教义,从而形成各种
宗教体系。
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和
宗教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的《
宗教经验之种种》,专从个人的
宗教体验研究
宗教的性质和作用,实际上是把个人的
宗教体验作为
宗教的基础和本质。他认为,以个人的
宗教体验为本质的“个人
宗教”,比以神学信条和教会制度为根本的制度
宗教更为根本。以教会为基础的制度
宗教一经成立,就变成因袭相承的传统。可是每个教会的创立者的力量,最初都是由教会创立者个人直接与神感通的
宗教经验而来。不仅
耶稣、
佛陀、
穆罕默德等超人的创教者如此,而且一切创建教派的人也是如此。詹姆士认为个人的
宗教体验是
宗教中最先起、最根本的因素。据此,他提出了自己的
宗教定义:“因此,我现在请你们武断地采纳的对于
宗教的定义,就是:各个人在他孤单时候由于觉得他与任何种他认为神圣的对象保持关系所发生的感情、行为和经验”。詹姆士所理解的
宗教就是个人对于神圣对象的感情和经验。詹姆士以后,西方
宗教学者把个人的
宗教感情和
宗教体验作为
宗教的基础和本质因素,并以此来分析各种
宗教现象的方式大为时兴。
德国神学家和
宗教学者鲁道夫•奥托在1917年发表的
名著《论神圣观念》中发挥了这种主张,把信仰者个人对神圣物的直觉性体验——“对神既敬畏又向往的感情
交织”,说成是一切
宗教的本质。对于奥托说来,这种对神既敬畏又向往的感情和经验就是
宗教。奥托的
宗教观迎合了西方世界在二十世纪个人主义高度发展时期的
宗教心理,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支持,《论神圣观念》一书很快被译成
欧洲各国文字,一版再版。
英国当代著名的
宗教学者麦奎利认为
宗教中最根本的东西就是人与神的交际和感通。他据此对
宗教下了这样一个定义:
宗教是存在本身(神或上帝)对人的触及,以及人对这种触及的反应。麦奎利这里所说的人对神的感触和反应,是指
宗教信仰者个人对信仰对象的主观感受或
宗教经验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