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典籍无“
宗教”一词。这个外来词有两个来源,一是来源于
印度佛教。
佛教以
佛陀所说为教,以佛弟子所说为宗,宗为教的分派,合称
宗教,意指
佛教的教理。我们现在所说的“
宗教”一词,来源于西文“religion”。意义远比
佛教所谓的
宗教意义更广泛,而是泛指对神道的信仰。尽管这是个外来概念,但我国古籍上有类似的说法。我国古代有关于神道设教的思想,这反映了古人的一种
宗教观。他们当时把
宗教理解为一种用神道教化人民的手段。《
礼记•祭义》也说:“合鬼与神,教之至也”。意思是说,对鬼与神的信仰与崇拜,是教化人民的至理,从而也就是
宗教的根本道理。我国
近代有些人仍根据这个传统,从字面上来解释
宗教的涵义:宗者本也;
宗教者,有所本而以为教也。他们所谓的“本”,即本诸神道。这是“神道设教”的另一种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