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时期,鲁西南当地居民都有种桑养蚕的传统,家家靠蚕桑为生,故有“河朔山东养蚕之利,逾于稼穑”之说。
蚕桑业的发展,具有了比农业还重要的位置,因而地方官府也特别注意保护蚕桑,严禁民户伐桑为薪,于是出现了“一邑
桑柘,春阴蔽野”的局面。
蚕桑业的兴盛,必然促进
丝织业的繁荣发展,因而鲁西南一带成为了宋政府征收
丝织品的重要地区。《文献通考》中列举了宋政府对布帛等纺织品的征收共有十种:“一曰罗,二曰绫,三曰绵,四曰纱,五曰丝,六曰细,七曰杂折,八曰
丝线,九曰锦,十曰布葛。”鲁西南地区的丝、麻织品开始名扬海内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