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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西羌传》所载羌人习俗:“所居无常,依随
水草。地少五谷,以产牧为业。其俗氏族无定,或以父名母姓为种号。十二世后,相与婚姻,父没则妻后母,兄亡则纳釐嫂,故国无鳏寡,种类繁炽。不立
君臣,无相长一,强则分种为酋豪,弱则为人附落,更相抄暴,以力为雄。杀人偿死,无它禁令。”这些古羌人的生活和文化特征,有许多在现代彝族中仍然保留着。方国瑜结合《
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有关筰都夷、冉𩧪夷的记载,与现代彝族习俗文化进行比较后指出:“古代羌人所具有特点的事,我们可以加以研究,其比较突出的,如《西羌传》说(1)‘以父名母姓为种号’;(2)‘十二世后相与婚姻’;(3)‘父没则妻后母,兄亡则纳釐嫂’;(4)筰都夷说‘言语多好譬类’;(5)冉𩧪夷说‘死则焚其尸’;(6)‘贵妇人,党母族’。这些古羌人生活上的特征,与彝族比较,大概相同,不能说是偶然,而是有一定的历史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