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时期,男子蓄发绾髻于头顶,女子蓄发绾髻于脑后。清代,女子
发式基本未变,婚前,在前额蓄刘海,脑后编一条长辫,辫梢系红头绳,有的也将辫子盘成圆髻绾于脑后;婚后不蓄刘海,也不编辫子,将头发拧成一股盘于脑后。男子头式按清律规定,只在脑后蓄长发,结成辫子,垂于脑后或盘于颈间。
民国初年,剪辫
剃发,仅少部分人在脑后留长发披于颈边,多数人或剃光头,或蓄短发。新
中国成立后,男子
发式与汉族基本相同;女子
发式则随年龄而变:未婚者蓄刘海、结双辩、蓄
披肩短发等;中年妇女不蓄刘海,不结双辫,留齐耳短发者众;老年妇女,大多在脑后挽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