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期间虽然
瑶族地区医院受到一定冲击,但农村合作医疗则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合作医疗是农村人民群众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依靠集体经济和农民自筹资金而办的医疗保健事业。参加合作医疗的群众个人,在本地医疗室就诊治疗,只缴药费,免缴挂号费,外出或到医院治疗,一般情况医药费自理,也有的执行部分减免或全免。参加合作医疗的
社员(地、富、反、坏、右分子不得参加),看病不用缴诊费,药品费部分减免,一般草药减免50%-100%,部分大队一度实行全部免费。经过培训,赤脚医生大部分能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并承担防疫、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