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
侗族地区,周以前属
荆州南境,春秋战国时属楚巫黔中郡,秦时属黔中郡和桂林郡,两汉时分属武陵、郁林郡,三国时属
荆州武陵郡和交州郁林郡。魏晋至隋,沿旧制。唐时,分别隶
江南道和
岭南道。唐末,湘西南地区的州郡,为当地大姓
首领据有,田氏据奖、锦、懿、晃等州,舒氏据舒、峡等州。杨氏据
徐州之西南,号“十洞
首领”,其族人杨再思据谭阳、朗溪,自称诚州牧。后梁授之为
刺史。后周马氏覆灭,杨氏乘机以“十洞”称诚、徽二州,自署
刺史,领今之湘黔毗邻诸县。但其时
侗族社会内部仍然是“千人团哗,百人合款,纷纷藉藉不相兼统,徒以盟诅要约,终无法制相縻”。以地缘为纽带的氏族公社组织起着重要作用。直至南宋末时,才在今之黎平、从江、锦屏等地设置八舟、洪州泊里,
福禄永从和榕江巴黄等“军民长官司”,以当地“土人”为长官,世袭
子孙。至此,有关“黔中蛮”“武陵蛮”“僚”“仡佬”“仡伶”“伶”“峒蛮”“峒苗”“峒人”“洞家”,即
侗族的前称陆续出现于各中央王朝的文献之中。新
中国成立后,根据全体
侗族人民的意愿,将民族名称定为“
侗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