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
云南的广大山区,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前,还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和原始公社向阶级社会过渡的山区少数民族中,手艺是每个成年人的生存技能,是个人的立身之本;可以说人人都是手艺人。可称为“
全民性手工艺”,它有几大特征:第一,手艺以性别分工,男女分别从事什么手艺在
云南少数民族中基本上大同小异:如
男性使刀弄斧,掌握竹、木等材料雕刻的手艺,能起房盖屋,制作工具、用具;女性则要具备服装纺织、酿酒烹调等手艺。假若没有掌握各自的手艺,就不能婚嫁、不能自立门户,就没有社会地位。第二,利用本土材料,在不误农时的前提下业余从艺制作产品,自给自足解决生产生活所需,产品不作为商品出售。第三,集体无意识传承
技艺。
云南的许多少数民族,对传统
技艺的传承是通过目染耳濡,从儿童时期开始,男孩随父
女孩随母,不仅接受
前辈手教口传,有的还把手工
技艺编成歌曲传唱。有的还把生产劳动中某一
技艺,编成歌舞,在节庆、
祭祀活动中唱、跳,寓教于乐。传授相关生产劳动和传统手工艺的
技艺和经验,成为每个人应掌握的知识和向未成年公民传授的“教材”。手工艺品属
全民性创造,
全民性享用,制作
技艺和造型
风格具有人类手工艺萌芽期的诸多特征。而在土司制度下的
傣族织锦工艺,完全具备这些特征。